8月12日,欧盟《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法规》将全面强制执行
2026年8月12日,欧盟《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》PPWR(EU2025/40)将正式强制实施,取代沿用近30年包装指令,27成员国同步实施,各国无权放宽标准。所有销往欧盟的带包装商品全部纳入监管,相关出口企业须提前完成包装整改、资料筹备,防范货物被扣、行政处罚等贸易风险。

欧盟包装法
新规替代实施近三十年的旧包装指令94/62/EC。作为欧盟统一法规,成员国不得单独设置豁免条款或降低合规标准。法规覆盖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带包装商品,涉及一般贸易、跨境电商、市场采购贸易(1039)等各类出口模式。
适用主体
所有向欧盟市场投放商品的国内生产企业、外贸出口商、跨境电商经营者。
适用包装范畴
商品销售内包装、外包装、缓冲包装、物流运输包装、标签印刷物料;涵盖塑料、纸类、金属、多层复合材质等全部包装类型。
市场投放时间界定
法规以货物完成欧盟清关、进入欧盟自由流通市场作为判定节点,不以包装生产时间为准:
2026年8月12日前,已完成欧盟清关、存入海外仓的库存商品,可正常流通销售,不受本次新规约束;
2026年8月12日后,清关入境欧盟的所有商品,包装必须全面满足PPWR合规要求。
特别提醒:食品接触类包装的PFAS管控条款无过渡期缓冲期,企业谨慎采购、囤积不合规防油、防水涂层包装材料。
强制条款

包装重金属管控
包装材料、印刷油墨、粘合剂、涂层、标签组件中,铅、镉、汞、六价铬四项重金属总含量≤100mg/kg(100ppm)。所有包装零部件均需满足限值要求。
PFAS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管控
食品接触包装执行最严格标准,无过渡期:
单一非聚合物PFAS≤25ppb
全部非聚合物PFAS总和≤250ppb
包装总氟含量≤50mg/kg防水防油淋膜纸、复合薄膜、不粘涂层包装为高风险品类,建议企业逐步替换无氟环保材料。非食品类包装PFAS管控标准将分阶段收紧,建议同步开展整改。
包装可回收设计要求
推行包装循环设计,限制难以拆分、无法有效回收的多层复合结构(不可剥离铝塑、纸塑复合膜等),鼓励优先采用单一材质包装。
中长期强制目标:
自 2030年1月1日 起,包装可回收率不低于70%,未达标包装禁止投放市场;
自 2038年1月1日 起,仅允许可回收率≥80%的包装流通使用。
合规文件留存要求
企业须长期保存全套合规资料,应对欧盟主管部门、海关随机核查:
1.包装符合性声明(DoC);
2.完整技术档案:材质清单、第三方检测报告、包装结构说明文件。
重点行业风险提示
1.建材、五金、光伏、石材行业:重点核查缠绕膜、缓冲填充物、纸箱印刷油墨重金属指标;
2.厨具、食品接触产品:高度重视PFAS风险,优先选用无氟纸质包装;
3.跨境电商企业:小件物流缓冲袋、自封袋等快递包装同样纳入监管范围;
4.酒店配套用品行业:小型独立分装洗护包装后续将受到管控,提前优化包装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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